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原则上年龄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4.具备在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专业背景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回避制度
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三、专业需求
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教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管理学、心理学、音乐与舞蹈学(器乐方向)等专业。
四、相关待遇
(一)被录用人员具有高校事业编制。
(二)按照“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原则,可享受安家费0-60万元,逐年给付。
(三)按照科研项目类别,提供科研启动经费0-15万元。
(四)对符合条件人员,学院可协助申请各类高层次人才津贴。
五、报名方式
有应聘意向的博士研究生须将相关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qgyrczp@163.com,材料打包上传,以“姓名+专业+博士”命名。上传材料包括:
(一)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二)与招聘专业相匹配的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三)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及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的扫描件;
(四)个人简历(包括政治面貌、联系方式、学习及工作经历、获得荣誉)。
六、咨询电话:0335-3866905 陈老师
2025年12月26日